今年三月初, 終於陪同內人去了金門; 自從1972年調回台灣後, 還是第一次再回去, 也是向內人開支票多年以來唯一的一次.
當然, 1972年調離前兩案仍處於「單打雙停」的砲擊時期, 無論在建設上或氣氛上, 跟現在自然有天壤之別.
總括來說, 這次為期兩天的金門之旅, 除了讓我重溫往日在砲火中接待來自世界各地外賓的記憶外,
更看到了更多新建的景點、更具有特色的簡報中心、以及更有前瞻性的文物展覽.
例如, 照片中的民俗文化村這棟古老的雙層建築
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還是「民俗文化村」, 村內保留了(也複製了)相當多具有歷史性的建築.
照片:王家大院的古厝之一.
照片: 古厝大門兩旁的古代雕塑, 令人想到古人精美的雕塑及彩繪藝術
當然, 當我們要離開時, 我也拍下了這一張; 雖然內人感到訝異, 為甚麼要拍這一張, 事後我跟她說了之後, 她才用一貫的態度說: 「你就是那麼愛管閒事!」
是的, 我真的是很愛管閒事. 我認為, 這張照片破壞了整個文化村的特色, 也降低了所謂金門文化的格調.
照片: 只要踏進文化村的大門, 就立刻可以看到這張照片; 廣告的效果真好. 可惜, 我們都不餓 -- 尤其看到把它放在這個地方. (不是吹牛, 這種蔥油餅, 說不定我做的不比他們差呢. )
於是, 我於返台後不久, 就曾發信給介紹金門的網頁, 同時也附上了照片. 但是卻石沉大海, 毫無音訊, 連收到與否我都不知道.
在我契而不捨的態度下, 於十一月底又給金門縣長發出類似的信. 很好, 除了立即得到了網路的自動回覆外, 而且在一周內收到了「金門縣政府」的回函.
我看完回函之後, 使我更困惑了, 因為我看不出我提出的建議會不會被接受? 能不能解決? 何時會解決? 又該怎樣解決?
下面就是所有文件的全文, 你認為這個建議得到了妥善處理嗎? 既使縣長都認為無傷大雅!?
「本府業函請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協助處理」這個舉措是否就算「就此結案」了呢? 難道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, 與金門縣政府是平行單位嘛?
個人覺得, 不談這封回函內容的文字運用好壞, 只從文書處理過程, 即可衡量一個企業、團體、機關主事者對於作業流程的重視程度, 也可以藉此評估管理效能的高低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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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: "epaper@mail.kinmen.gov.tw"
To: rockyccc@yahoo.com
Sent: Friday, December 2, 2011
1:12:56 AM
Subject: 縣長信箱回覆信函:回覆通知
石 您好: | |
您在2011/11/27當天投書給[金門縣政府],信件內容如下: | |
信件編號:201111270001 | |
投書日期:2011/11/27 | |
回覆日期:2011/12/2 | |
信件主旨:文化村的廣告看板 | |
信件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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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相關單位的回覆: | |
相關單位:交通旅遊局 | |
回覆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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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哥.縣政府跟國家公園幾乎沒啥互動.這裡是國家公園範圍..而國家公園在金門也沒盡到保護責任.很多破壞都是國家公園自己搞得!
回覆刪除[版主回覆12/12/2011 09:32:31]感謝安頭的立即回應及親身經歷的信息.
這也是我收到電腦回函後感到納悶的地方, 同在金門, 居然縣政府還要發函給國家公園管理處. 怪哉!
行政資源浪費的整合與行政效率的改善, 實在太需要了
另外我也發現, 對觀光陸客的政策, 規劃, 實施, 似乎也缺乏系統性的管理. 我只有嘆息了.
我倒是認為, 你可以到金門的文建會任職呢, 因為你提供了太多的珍貴文物資料及實體. 真的!
在大環境中尤其是觀光景點太著重商業就是如此少點美感覺
回覆刪除[版主回覆12/13/2011 11:33:38]仔細想來, 也許我真的是"多此一舉", 因為台灣還不是到處如此?
不過再說回來, 有規模有風格講究品質的台灣景點, 似乎很少有這種情形 - 包括政府的相關景點.
謝謝你寶貴的意見.
老大哥真是熱心
回覆刪除希望您的建議很快能看到成果
話說回來
您對大嫂的支票也兌現的太慢了!
[版主回覆12/18/2011 01:29:05]根據金門部落格主安頭的回應, 金門縣政府與公園管理局, 彼此都踢皮球(請參看第一個回應), 所以, 我也只有盡了這份 "多管閒事" 的責任罷了
你好細心, 居然看出我的支票兌現太晚; 看來你們都是一個鼻孔出氣呢.
話又說回來了, 很多沒開支票的 "即興支票" 卻給了不少.
另外, 我覺得要比我一個朋友好多了; 他每逢妻子過生日, 都會用紙寫出: 鑽戒一個, 或者珍珠耳環一對. 他太太已經累積了好幾十張 "禮品券"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