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2月6日 星期二

告別與分手

「告別」與「分手」 


    分手, 似乎都在談男女戀人的分手, 或是婚姻關係的勞燕分飛.


    我認為, 「分手」這兩個字最好作最廣義而深的解釋, 才更能體會到人生中對「分手」二字意境的全貌.


    「不散的筵席」, 在人生幾乎是不可能的, 關鍵在於「聚」的長短與好壞, 因為好的聚與合, 不在於時間的長短; 勉強而痛苦的聚,雖短猶長.


     「分手」與「告別」的意義也不同. 分手, 可能出於某種程度的無奈; 告別, 倒未必見得就是分手. 但是如果情義已盡, 很可能是你(妳) 「告別」在先, 而造成對方的與你「分手」.


      愛情與婚姻的分手, 固然是人生的悲劇之一; 即使在幾分無奈的情形下, 也最好把它看成人生舞台上整齣戲的一幕一景; 這樣說不定對爾後整齣戲碼中剩餘的各幕各景, 有更精湛的演出. 問題在於, 當事人到底要在痛苦的刹那


「頹然退出」, 還是要在觀眾(親友, 同儕, 社會)面前忍著淚水「愈挫愈勇」的演下去.


     分手與否, 其實也是對「取」與「予」的處理與拿捏藝術. 愛情如此, 親情也是如此, 友情、職場、藝文及產品的創作等, 又何嘗不如此! 例如:


    (妳)所(想)愛的人, 愛她(他)的理由是什麼? (志趣、才能、地位、財富…). 你(妳)是否心中始終認為, 自己對她(他)的愛遠超過她(他)對你(妳)的愛?


    邀你(妳)約朋友聚會時, 到底抱持著某種目的(自己想出風頭、 想藉此拉關係、有利用價值), 還是單純的聯誼?


    (妳)多接近直接主管, 究竟是想多學些東西, 還是想拍馬屁?


    (妳)想跟親戚借錢, 究竟是因為應急, 還是因為親人比你更富有, 借了不想還, 藉此佔便宜?


    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,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. 只要拿捏欠當, 不是對方向你(妳) 「告別」, 讓你感覺到對方是要跟你(妳)「分手」, 就是因為你(妳)先在情感上與對方「不告而別」而不自覺, 造成對方真的向你(妳)「分手」


     總括來說, 只要自己不在有意無意之間製造「告別」的意向、跡象、或誤解, 也許對方主動「分手」的可能性不大; 萬一真的是對方先有意「告別」, 你(妳)最好也忍痛「分手」. 若嫌自己受創過深、損失過大、而心有不甘, 我認為頻頻加入人群, 遠勝過隱居山林. 前者能使失意、失望、傷痛消失得更快; 而後者則將把人帶入更痛楚的深淵  因為你所躲隱與改變的是外在環境, 你(妳)內心卻永遠埋藏著那顆從發生危險處所帶來的不定時炸彈.


     「分手」最佳方式, 即使是當面說聲再見, 都是多餘的. 這並不是殘忍, 而是怕在說再見的過程中, 又會牽扯出不少是是非非、恩恩怨怨、鼻涕與淚水.


     由於看到對「分手」的主題回應超級踴躍, 也由於經常看到這個主題在我的部落格中想我招手, 而使我想到了「告別」與「分手」的因果關係.


     當然, 如果「分手」真的像我想的、像我做的這樣, 世界上或者人生中, 也許就沒有這麼多的「分手」個案了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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